2.2 簽證和居留資格的關係
在入境和居留手續方面,簽證和居留資格較易混淆。
2.2.1 簽證 (VISA)
簽證是進入日本的條件,須事先到日本駐外使領館申領並張貼於護照裡,簽證可以說是如同入境的推薦信,其意是 “該護照為有效證件,在簽證所載範圍內讓護照持有人進入日本國境不會發生問題”。(但是,後述2.6和2.8中說明的互免短期逗留簽證和再入境許可的情況除外)。
2.2.2 居留資格
進入日本國境並在日本居留的外國人原則上要在日本口岸獲得入境許可,根據當時所批的居留資格在日本居留。即居留資格是外國人在日本逗留的依據,擁有可以從事“出入國管理和難民認定法”所規定活動的資格,亦即表示 “你可以為了從事某種活動而在日本居留”。另外,外國人在日本居留期間可以從事的活動範圍與不同的居留資格相對應而各有規定,除非獲得“從事資格以外活動的許可”,原則上外國人不能從事其在日本居留資格規定之外的有收入的活動。
第二章:簽證(Visa)‧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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