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促進外國人才引進
2.12.1 外國人創業活動促進事業(創業簽證)
一些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了外國人創業活動管理支援計劃,並得到了經濟產業省的認可,開展了以擴大吸收外國創業者和促進創業發展為目的的“外國人創業活動促進事業(創業簽證)”。外國人在日本創業時,通常需要取得“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但從現行制度上看,取得在留資格的條件是確保設立了事務所並投資了500萬日圓以上的資金,或者僱傭了2名以上的全職員工。申請創業簽證時,有志創業的外國企業家向下述地方自治團體提交“創業準備活動計劃書”等,該自治團體就會判斷是否符合簽證的必要條件,並向外國企業家發放確認證書。外國企業家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自治體發行的確認證書和必要檔,如果審查結果判斷符合要求,外國企業家將被批准最長1年( 6個月後需要更新)的居留資格“特定活動”,外國企業家可以為創業進行準備。外國企業進入日本後,在留期間滿足“經營·管理”在留資格所需的條件,在留資格變更為“經營·管理”,之後就可以在日本實際開展業務了。
2.12.2 有效利用國家戰略特區促進外國人創業
在部分城市如東京都、福岡市、新潟市等活用國際戰略特區的入管法特例的「促進接受外國人創業人才事業」,已經開始接受申請了。外國人在日本創業時,通常必須取得“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證,但是現行制度規定取得在留資格證的條件是必須有辦事處的擔保以及500萬日圓以上的投資或者僱用2名以上的全職員工。對於該促進外國人創業人才引進事業,立志通過下方自治體創業的外國人向該自治體提出創業活動計劃等,若該自治體對事業計劃等進行確認,即使不滿足前面所述的“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條件,也可以特別許可6個月的“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如此一來外國人創業人才可以一邊留在日本境內一邊進行包括滿足上述條件的創業準備活動。
關於各自治體引進外國人創業人才的推進事業請參考下列網站:(日文)
第二章:簽證(Visa)‧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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