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签证(visa)・在留资格

2.2 签证和在留资格的关系

在入境和在留手续方面,签证和在留资格较易混淆。

2.2.1 签证 (VISA)

签证是进入日本的条件,需事先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贴于护照,签证可以说是入境所必须的类似于推荐书的文件,其意是“该护照为有效证件,外国公民持有效护照并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日本畅通无阻。”(后述2.6和2.8中的互免短期逗留签证和再入境许可的情况除外)。

2.2.2 在留资格

进入日本国境并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原则上要在日本口岸获得入境许可,根据当时所批的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即在留资格是外国人在日本逗留的依据,拥有可以从事“出入境管理和难民认定法”所规定活动的资格,亦即表示“你可以为了从事某种活动而在日本居留”。另外,外国人在日本居留期间可以从事的活动范围与不同的在留资格相对应而各有规定,除非获得“从事资格外活动的许可”,原则上在日本居留期间外国人不能从事其在留资格规定之外的有收入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