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
1. 向专家咨询设立网点的事宜
可以向律师、司法书士、行政书士(译注:公文代笔人)等专业人士咨询有关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等事宜。可委托这些专业人士编写各种文本(例如:有关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日本法人)的设立、所在地的迁移、董事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增资、组织变更、合并、解散等方面的文件)、申领签证。向法务局申请商业注册手续的代理是司法书士和律师的专项业务。
2. 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手续
以收集和提供资讯为目的的常驻代表机构可以自由设立,不需要办理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手续,因为不在日本从事经营活动,所以不是法人税的课税对象,也无须报税务署备案。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外国的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日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时要事先向金融厅申报(根据银行业法、金融商品交易法等各行业法律的规定)。
此外,由于常驻代表机构无法开设银行账户,都是委托外国企业总部或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个人来代理办理(参照1.1.1),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设立银行帐户时,其帐户名义通常采用诸如“××××公司驻日本办事处,○○○○(代表人的个人姓名)”的形式,将办事处名称和个人姓名一并记载。
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以下证明文件:
- 代表人护照
- 代表人在留卡
- 公司介绍
- 租赁合约
- 银行章
3. 开设法人账户相关的资讯
针对外国企业的子公司法人相关银行账户开设的咨询
根据政府对日直接投资推进会下设的规定、行政手续改革工作小组的情况反馈,2016年10月,金融厅对3大银行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各银行的对应窗口如下:
第一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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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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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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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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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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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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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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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