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收制度

3.2 来源于国内的所得

3.2.1 201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中来源于国内的所得

如前文3.1.1所述的来源于国内的所得种类、课税范围自201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起实施了变更。自2016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中,主要来源于国内的所得如下所示。具体的课税范围,如下文(参照3.3.4)所示,根据外国法人在日本的活动形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1)

    归属持久性设施的收入

  2. (2)

    国内资产运用、持有所获得的收入

  3. (3)

    国内资产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4. (4)

    技术人员等的派遣业务的报酬

  5. (5)

    国内不动产等的租金等

  6. (6)

    其他来源于国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