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制度
5.4 注册的撤销制度

5.4.1 撤销不使用商标的审查制度

日本商标法实行允许注册目前不使用的商标的制度。但对于注册后一定期限内未使用的商标(具体为注册后3年内一次也未使用的商标),会在他人请求撤销注册时被撤销,因此要加以注意。另外,商标的使用并不仅限于直接将商标附在商品上,还包括与商品一起印刷在宣传手册上,在报纸广告上刊登附有商标的商品广告,或在互联网上将商标附加于该公司的商品,这些场合都视为商标法所规定的使用。

〔存在的问题〕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谁都可以方便地浏览全世界各种各样的网页。在此状况下,关于仅在网页上使用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意见不一。假定在网页上使用商标明确是为了向日本销售,则认为构成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而专门为了向外国销售而在网页上使用商标,是否认定为日本商标法定义的使用等问题待做解释。

5.4.2 撤销代理人进行商标注册的制度

在日本提供国外的产品、服务等时,如与日本国内法人签有经销合同等,而该代理商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申请商标注册时,拥有正当许可权的商标权利人可以要求撤销该项注册。此项制度使正当的商标权利人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