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魅力的日本市场
2.4 工作资格的种类
2.4.1 对日投资相关的主要工作资格对日投资相关的主要居留资格和各种资格所规定的在日活动范围如下所示(摘自日本国法务省网站。有关其他资格等信息请参阅:http://www.moj.go.jp/NYUKAN/NYUKANHO/ho12.html#dai-1
表2-1
| 投资,经营 |
(1) 向日本投资并开办事业的经营者。 (2) 代表向日本投资并开办事业的外国人和外国公司经营该项事业者 (作为该项事业的最高负责人,法人代表经营公司的人员)。 (3) 代表向日本投资并开办事业的外国人和外国公司从事该项事业管理的人员(在最高负责人,法人代表之下管理该项事业的高管,部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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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会计业务 |
外国法律事务律师,外国注册会计师以及具有其他的法律资格者所从事的有关法律或会计的业务活动 |
| 技术 | 根据与日本的政府或民间机构所签署的合同,从事属于理学,工学和其他自然科学领域的,需要技术或知识的业务活动 |
|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根据与日本的政府或民间机构签署的合同,从事属于法律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其他人文科学领域的,需要知识的业务活动,或从事需要以外国文化为基础的思维或感性方面的业务活动。 |
| 企业内转岗 | 在日本设有总部,分支机构或其他业务机构的官方或民间机构的外国部门工作的职工在规定期限内调至日本的机构内从事技术或人文知识和国际业务方面的活动。 |
| 技能 | 根据与日本的政府或民间机构所签署的合同从事属于特殊产业领域的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活动 |
2.4.2 申请居留资格认定证明所需的材料
申请具有工作资格的居留资格认定证明时,一般适用各种资格的材料如下∶
● 居留资格认定证明申领表(日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 证件照片2张(长4cm,宽3cm)
● 回信用信封(贴上430日元邮票)
● 学历证明书(但是有些居留资格不需要学历证明)
● 履历表(有些居留资格不需要履历表)
● 日本法人的注册簿副本
● 日本法人的公司介绍
● 日本法人的盈亏报表或者业务计划书
除此之外,根据居留资格的种类,有时还需要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在职证明书,外国法人的介绍,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4.3 申请工作签证时所需的材料
获得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以后去日本驻外公馆申请工作签证时,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 入境签证申请书(日文∶入国签证申请书)
● 护照
● 居留资格认定证明(日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证件照片(1~2张)(长4.5cm,宽4.5cm)
2.4.4 对日投资的形式和居留资格之间的关系
外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一般有三种形式: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日本法人(子公司)。各种形式与代表人居留资格之间的关系按照各种资格的条件和标准而定,一般有以下情况∶
| 常驻代表机构和日本分支机构的代表―――――“企业内转岗” |
| 日本法人(子公司)的代表―――――“投资经营” |
此外,受雇于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日本法人(子公司)的外国职员(相当于投资经营的居留资格者除外)的居留资格为“企业内转岗”或与本人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在日承担业务相符的资格(“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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